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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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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並自112年2月1日起施行。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20100866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1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01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中醫師訪視人員資格,新增經保險人分區業務組審酌區域居

家醫療服務資源後同意者,不受計畫之中醫師需執業2年以

上之限制。

二、藥事人員訪視資格,新增位於山地離島與醫療資源缺乏地

區,或因特殊形態向分區業務組申請同意者,得不受藥事人

員於執業處所需有2名藥師以上之限制。

發文日期 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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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117_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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