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2年1月1日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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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10664268號 |
依據 | 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10149590號令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10149590號令辦理 二、本次修正項目為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附表7.3 112年1月至6月3.4版1,068項Tw-DRGs權重表」,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發文日期 | 11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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