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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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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2年1月1日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10664268號
依據 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10149590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10149590號令辦理

二、本次修正項目為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附表7.3 112年1月至6月3.4版1,068項Tw-DRGs權重表」,自112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 112-01-03

檔案下載

  • 111-5令
    1. pdf
      257 KB
  • 111-5修正規定(黑白)
    1. pdf
      456 KB
  • 111-5對照表(黑白)
    1. pdf
      582 KB
  • 111-5總說明
    1. pdf
      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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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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