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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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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正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指標003-「醫院(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自112年2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10122333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31條暨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12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378號函。
發文日期 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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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年12月29日健保審字第111012233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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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指標003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112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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