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3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投保金額為26,4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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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3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投保金額為26,4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
發文字號 | 健保財字第1110650909A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8條第1款。 |
發文日期 | 111-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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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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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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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3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投保金額為26,4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
發文字號 | 健保財字第1110650909A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8條第1款。 |
發文日期 | 111-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