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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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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二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10671335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及第18條。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規定之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二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於111年第三季檢討藥品支付價格調整結果如附件,其支付價格調整生效日為111年9月1日。

發文日期 1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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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671335_公告_調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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