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門診透析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
項目 | 內容 |
---|---|
主旨 |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門診透析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10109646號 |
發文日期 | 111-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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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健康保險門診透析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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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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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門診透析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10109646號 |
發文日期 | 11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