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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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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本署111年5月6日健保財字第1110104280號令訂定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助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作業要點」,業經本署於111年5月13日以健保財字第1110650268號函註銷。
發文字號 健保財字第1110650268號函
發文日期 1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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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銷「全民健康保險補助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作業要點」1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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