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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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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一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10670498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及第18條。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規定之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一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於111年第二季檢討藥品支付價格調整結果如附件,其支付價格調整生效日為111年6月1日(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發文日期 1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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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670498_公告_調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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