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六)
(農會、漁會會員適用)
單位:新台幣元
月投保金額 | 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負擔比率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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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 本人+1眷口 | 本人+2眷口 | 本人+3眷口 | |
25,250 | 392 | 784 | 1176 | 1568 |
111年1月1日起實施
註:
1.自111年1月1日起第3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調整為25,250元。
2.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3.自101年7月1日起第3類被保險人及眷屬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負擔70%。
4.農田水利法於109年10月1日施行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爰同日起已無水利會會員投保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