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計至96年3月底止,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已因填補健保支出而無餘額,
也就是全民健康保險累計保險成本大於保險收入,致無法再提撥安全準備
,是以安全準備並無所謂負數的問題。
二、96年第一季保險支出大幅高出保險收入,原因係自94年7月15日起施行拉大
部分負擔級距措施之轉診制度,使得民眾小病看社區診所,有必要始轉診
大醫院之政策奏效,原逕赴大醫院的民眾轉入基層,並讓大醫院就診次數
下降,部分負擔收入較預期減少。而在總額支付制度下,支付給醫療機構
的總額固定,部分負擔收入下降,健保局相對須付出較多的款項。這是推
動「厝邊好醫師」誘導民眾正確就醫的必然結果。
三、現行健保費基因過去政策上對某些族群採取優惠措施,而與公平原則相違
,故不宜在此基礎上調整費率。應先設法使費基回歸健保法之相關規定,
以恢復各不同職業間費基的衡平。目前健保財務短缺只是短期現象,未來
俟各項調整方案之實施,以及基本工資的調整,健保財務自然得到挹注,
並無所謂健保「破產」的問題。
四、 健保之借款絕大部份係由地方政府欠費而起,其利息亦為地方政府支付,
以95年為例,所支付之9.7億元利息,地方政府應支付8.8億元,該年度實
際由健保支付者尚不到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