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挽救重要器官衰竭病患生命,並提升國內器官移植醫療水準,全民健保於84年開辦初期即已將腎臟及心臟移植納入健保給付,至87年7月肝臟與肺臟移植亦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以存活率而言,國內腎臟、肝臟及心臟移植手術服務,已屬先進國家水準,10餘年來成功解救許多生命垂危之嚴重病患回歸正常生活。
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僅腎臟移植手術得免事前審查,健保局為尊重專業自主,簡化行政程序,自93年起陸續將器官移植案例數與存活率達一定水準醫院納入自主事前審查作業之試辦範圍。而為確保民眾就醫品質不受影響,健保局亦密切監控各院所之移植術後存活率,並將定期對外公開相關資訊。
根據健保局檔案分析結果顯示,86年至94年全民健保給付的4項器官移植案例數已達2733件,術後存活率依各器官別統計之結果分別說明如下:
心臟移植國內共有481名案例,3個月存活率為87%、1年存活率為80%、3年存活率為71%、5年存活率為65%。各醫院之案例數與存活率資訊請參閱附件。
腎臟移植國內共有1526名案例,3個月存活率為98%、1年存活率為96%、3年存活率為94%、5年存活率為92%。各醫院之案例數與存活率資訊請參閱附件。
肝臟移植國內共有661名案例,3個月存活率為91%、1年存活率為87%、3年存活率為82%、5年存活率為79%。各醫院之案例數與存活率資訊請參閱附件。
肺臟移植國內共有65名肺臟移植案例,3個月存活率為71%、1年存活率為50%、3年存活率為21%、5年存活率為13%。各醫院之案例數請參閱附件。
4項器官移植整體及醫院別術後存活率的品質資訊,健保局已於全球資訊網公布,供民眾查詢參考,未來每年將定期更新該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