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介紹
為提供家庭成員由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健康教育以至復健的廣泛性健康服務,中央健康保險局自92年3月10日起推動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畫,讓社區醫療群之基層診所醫師發揮家庭醫師功能,提供各種急慢性疾病照顧及轉診服務,建立家庭醫師制度,提供民眾周全性、協調性與持續性的服務。截至96年11月底計302個社區醫療群運作,參與基層診所計1,744家,占西醫診所18.84%;參與醫師約1,992位,占西醫基層醫師16.09%。
二、 計畫目的與策略
(一)建立家庭醫師制度,提供民眾周全性、協調性與持續性的服務。
(二)以民眾健康為導向,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觀念,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三、 計畫預期達成目標
(一) 民眾可獲得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整體性的初級醫療與預防保健及基層門診轉介住院的持續性照顧。
(二) 提供高品質的家庭醫師照護,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享受優質醫療服務。
(三) 建立整合性照護網及基層診所與醫院之合作關係,促使醫療設施及醫事人力資源之有效利用。
四、 特約院所如何成立社區醫療群
社區醫療群之組成以同一地區五至十家特約基層院所與醫院合作成立,並以家戶為單位提供民眾整體性的初級醫療與預防保健,凡有意參與試辦計畫之社區醫療群均得擬訂計畫內容(如社區醫療群之組織運作與如何加強服務會員措施等)向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提出申請,並於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實施。
五、 民眾如何加入計畫
凡加入健保之民眾可選擇參與計畫之診所醫師登記為家庭醫師,但不限制民眾就醫之選擇。加入計畫之民眾平時可有專屬家庭醫師提供健康諮詢、24小時電話諮詢、預防保健等醫療服務,若突生急、重症,需到大醫院檢驗、手術,可由對自己病史最了解的家庭醫師轉診至合作醫院,解決您到處找醫師,節省金錢與時間的浪費。
六、97年計畫修正方向
本計畫自92年開始執行迄今已進入第五年,為提昇醫療群照護品質,96年度計畫已針對費用支付方式及費用評核指標,訂定5年支付方案,逐年加重品質提升費用占率及提高會員固定就診率等措施。針對97年計畫,本局於96年11月6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檢討會議,會中邀請專家學者及臺灣家庭醫學會等單位就本計畫支付方案提供建議,本局並於96年12月11日參考前述建議擬定97年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計畫支付方案仍維持2種支付方式,「A型支付方案」更名為「基本支付型方案」,「B型支付方案」更名為「健康回饋型方案」,較貼切本支付方式精神。
(二) 「健康回饋型方案」回饋金額之計算方式,以固定就診率50%為目標值,固定就診率設定13級,固定就診率低於50%者,回饋金額須折付,最低折付差值0.8倍,回饋金額最低200萬;固定就診率大於50%,最高回饋差值1.5倍,回饋金額最高700萬。
(三)嚴選必要退場指標項目三項,會員指定率、會員固定就診率及24小時諮詢專線,三項占分至少60分,選擇性退場指標項目8項,占40分,總分未達60分者,必須退出本計畫。
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醫療照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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