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費率5.17%僅能維持2年收支平衡,且未考慮應依法提列之安全準備。因保險經費逐年成長,維持101年平衡所需保費的費率將高於5.17%,故以現行費率下之保費與目前尚審議中之二代健保假設費率下之保費相比,恐有嚴重低估之虞,並不正確。
二、因現制採「論口計費」,以致多眷口家庭,特別是單薪多眷口家庭負擔較重。而二代健保改採「論戶計費」,未來所得相同的家戶不論眷口數,其保費負擔均相同,且二代已較一代多納入資本利得等所得項目,此應較現制僅以薪資計費方式,更趨於公平(二代較一代改善之項目如下表),若要求「完全」之公平,只有延宕改革時程。
ㄧ代 | 二代 | 已改善 |
論口計費,多眷口家戶負擔重 | 論家戶計費,多眷口家戶有改善 | V |
以薪資所得計費,不利僅靠薪資之家戶 | 家戶所得計費,減輕以薪資所得為主之家戶負擔 | V |
股利、利息等所得未列費基 | 同上 | V |
依職業別有不同保費負擔比率 | 不分職業別,以家戶所得計費 | V |
三、對於大家所關心單身一人報稅戶之保費負擔問題,整體而言,二代保費負擔若依目前試算資料,單身一人一般報稅戶約有三至四成其保費是減少的,僅單身且高薪者保費可能會增加。消基會以雙薪小家庭每人月薪5萬元為例,如僅為夫妻2人,則二代健保後保費可能會較現制增加,但如此雙薪小家庭若扶養父母2人,則保費就會較現制減輕;如再扶養小孩,則減輕幅度更大,此即為二代健保採家戶所得相同保費相同之意義所在(不同家戶所得及扶養眷口之保費負擔比較表如下)。
示範條件:個人上限月保費(最高保險費)18,750元,下限月保費(最低保險費)300元,保險費率3%。
單位:元
範例試算條件 | 現行制度(費率5.17%註3) | 二代健保(假設無其它收入) |
保費= 投保金額×費率×30%(被保險人分擔比率)×(1+眷口數) |
保費=(全戶全年總所得×費率)/12 | |
家戶每月保費 | 家戶每月保費 | |
1.單身,月薪 5 萬元註1 | 50,600×5.17%×30%×1 =785 |
(50,000×12×3%)/12 =1,500 |
2.雙薪家庭, 每人月薪各 5 萬元註1,2 |
50,600×5.17%×30%+50,600× 5.17%×30%=1,570 |
(50,000×2×12×3%)/12 =3,000 |
3.雙薪家庭(1個小孩), 每人月薪各 5 萬元註1,2 |
50,600×5.17%×30%+50,600× 5.17%×30%×2=2,355 |
(50,000×2×12×3%)/12 =3,000 |
4.雙薪家庭(2個小孩), 每人月薪各 5 萬元註1,2 |
50,600×5.17%×30%×2+50,600× 5.17%×30%×2=3,140 |
(50,000×2×12×3%)/12 =3,000 |
5.雙薪家庭(2個小孩+父母), 每人月薪 5 萬元註1,2 |
50,600×5.17%×30%×4+50,600× 5.17%×30%=3,925 |
50,000×2×12×3%)/12 =3,000 |
6.單親(薪)家庭(1個小孩), 月薪 5 萬元註1 |
50,600×5.17%×30%×2 =1,570 |
(50,000×12×3%)/12 =1,500 |
7.單親(薪)家庭(2個小孩), 月薪 5 萬元註1 |
50,600×5.17%×30%×3 =2,355 |
(50,000×12×3%)/12 =1,500 |
8.單親(薪)家庭(2個小孩 +父母),月薪 5 萬元註1 |
50,600×5.17%×30%×4 =3,140 |
(50,000×12×3%)/12 =1,500 |
註1:月薪5萬於現行制度投保金額為50,600元。
註2:雙薪家庭於現行制度分2筆計費,於二代健保則依報稅資料合併1筆計費。
註3:99.4.1實施之照顧弱勢費率調整方案,政府補助部分不予計入。
四、至於二代健保各種可能納入考量之計費基礎,已提供立法院作為修法之參考,確切之影響幅度將視立法院之議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