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自96年10月1日起,開放白內障患者得採差額負擔方式,自行選用「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不但增加了就醫選擇,更有效減輕民眾的負擔。
◎白內障患者為什麼必須使用「人工水晶體」?健保有無給付?
「白內障」是指人體眼球內的水晶體發生混濁,因光線無法穿透,導致影像無法聚焦於視網膜,於是患眼視力下降。目前「白內障」的治療方法,是動手術將混濁的水晶體移除,再置入人工水晶體,以取代原有的屈光聚焦功能,幫助白內障患者恢復視力。
民眾只要符合健保規定的白內障手術使用規範,其所使用的「一般功能人工水晶體」,係屬於健保的給付範圍,它由合成塑脂(PMMA)、矽質(Silicone)或壓克力(Acrylic)等製成,以手術成功植入後,具有良好的長期穩定性,且經國內眼科醫師長達20年的使用經驗,已足敷絕大多數白內障病患使用。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注意事項及分類。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有其適應症及禁忌症,所以不是每位白內障病患均適用。大體上分為非球面、多焦點、矯正散光及過濾藍光等功能類別。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的自付差額,有哪些相關規定?
以往部分白內障患者,因為個人生活或工作上的需要,希望使用「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時,基於健保財源有限,難以給付「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的費用,故病患(或其家屬)必須全數自費。健保署為減輕病患的負擔以及考量給付的公平性,特別自96年10月1日起,開放給予自付差額。
當病患符合白內障手術的使用規範,經醫師詳細說明並充分瞭解後,如自願選用「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時,下列相關費用的規定要特別留意:
1.健保署依「一般功能人工水晶體」價格支付,超過部分,則由病患自行負擔。
2.醫療院所施行手術時,需要使用的植入器及滅菌卡匣等材料,均已含括在健保給付的項目中,因此,除了「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的差額外,其他均不得另行向病患收費。
3.另外,不論使用一般功能或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健保均已給付「水晶體囊內(外)摘除術及人工水晶體置入術」的費用(包含技術費及材料費等所有費用)。
◎醫療院所應告知病患哪些事項?
醫療院所應於手術實施或處置前二日(緊急情況除外),將相關說明書交付病患或其親屬,同時應向病患或其親屬詳細解說,並由病患或其親屬填寫自付差額之同意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病患收執,一份併同病歷保存。
上開說明書應載明「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品項費用及其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之事項、副作用、與「一般功能人工水晶體」之療效比較等。同意書應載明「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品項名稱、品項代碼、醫療院所單價、數量及自付之差額。
◎如何知道醫療院所的收費資訊?
醫療院所應將其所進用「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之品項名稱、品項代碼、收費標準、產品特性、副作用、與「一般功能人工水晶體」之療效比較等相關資訊置於醫療院所之網際網路或明顯之處所,以供民眾查詢,健保署會不定期派員稽查,來確保病患的權益。另健保署會將「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之相關資訊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連結]/藥材專區/特殊材料/健保自付差額(差額負擔)),民眾可上網查詢,並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自費醫材比價網」搜尋各醫院自費價格。
◎檢舉及申訴的管道有哪些?
民眾就醫時,如果遇到醫療院所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時,可透過以下管道提出申訴或檢舉:
1.打0800-030598免付費電話,有專人馬上為您提供諮詢服務。
2.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連結]的民眾意見信箱E-mail。
3.親自到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