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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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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高屏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服務項目一覽表
項次 申辦項目 應備文件 作業完成時間 所需費用 備註

1

健保卡

本人

  1.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包含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證件亦可)。
  2. 近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表情自然不誇張)相片乙張,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3. 換、補發者(遺失、毀損、身分資料變更、更換健保卡照片)須付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亦可持信用卡繳200元(須自付手續費)】。

5-10分鐘

首發卡免費,其餘原因需繳交工本費200元

 

委託代辦

  1. 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包含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證件亦可)。
  2. 委託人照片。
  3. 會核對委託人的加保歷史資料(ex.投保單位)。
  4. 換、補發者須付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亦可持信用卡繳200元(須自付手續費)】。

5-10分鐘

首發卡免費,其餘原因需繳交工本費200元

 

2

健保卡更新(開卡)

共同文件

  1. 健保卡。
  2. 本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投保證明(投保申請表正本或影本)或繳費證明(長期旅外國人健保欠費或強化健保欠費健保卡查核對象)。

2-10分鐘

免費

 

3

健保卡領卡

共同文件

  1. 本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 請領健保卡收執聯(領卡憑條)。

2-10分鐘

免費

 

4

投保單位

成立申請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
  2.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
  3. 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4. 投保單位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5. 單位成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之投保單位,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專業證照及執業執照或開業執照(證書)、公會會員證明(書)【未有須加入公會始可執業之規定者,免附】。國稅局核發之扣繳單位設立登記申請書(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若無,免附))。若為合夥組織,請加附聯合執業合約書或合夥契約書(需另行公證者,加附公證書影本)及投保單位合夥人加保聲明書。
    (3)外籍監護工之投保單位應檢附勞動部核准函及該外籍員工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國員工僱用名冊)。
    (4)以雇主為投保單位者(如幫傭、褓姆及私人僱用人員等),雇主應檢附僱用契約書或證明文件。
    (5)其他投保單位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執業證照或有關登記、核定或備查證明文件。
  6. 負責人申報投保金額低於最高一級者,須依規定檢附舉證文件(如稅務證明等)。
  7. 代辦人須於申報表經辦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8. 如變更新負責人後始申請成立,需檢附主管機關變更負責人核准函。

20-40分鐘

免費

 

5

投保單位

變更申請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報表。
  2. 投保單位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若有變更負責人,要蓋變更後負責人章)。
  3. 單位變更證明文件(變更投保單位名稱、登記地址或負責人):
    (1)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私立學校、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農業、漁業、職業訓練機構及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書。
    (3)私立幼兒園請加附主管機關核備函。
    (4)其他投保單位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執業證照或有關登記、核定或備查證明文件。
  4. 變更負責人,除上述文件影本外,並應檢附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業人民團體請加附 主管機關核發之當選證書或核備函影本、國稅局核發變更後之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統 一編號編配通知書(若無,免附)】。

10-40分鐘

免費

 

6

投保單位
歇業、註銷、解散、停業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2. 主管機關核准證明文件。
  3. 投保單位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10-40分鐘

免費

 

7

投保單位
保險對象承保異動表件

共同文件

  1. 各類申報表(如:加保、退保(轉出)、薪調、停保、復保、變更事項、育嬰留停)。
  2. 相關證明文件。(詳各類申報表說明文字)。
  3. 投保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經辦人可簽名)。

10-20分鐘

免費

 

8

投保單位
計費明細表

共同文件

  1.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申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申請書。
  4. 非負責人親自申請,需檢附授權書。

5-10分鐘

免費

 

9

投保單位
在保名冊

共同文件

  1.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申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申請書。
  4. 非負責人親自申請,需檢附授權書。

5-10分鐘

免費

 

10

第六類保險對象-加保

共同文件

  1.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可簽名)。
  2. 前一投保單位轉出表影本(若系統中前單位轉出資料尚未入檔者)。
  3. 榮民(榮民遺眷)身分及年滿18歲眷屬,需另檢附榮民證(榮民遺眷證)、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4. 具有眷屬身分,但是有特殊原因無法依附被保險人加保,需填寫獨立加保聲明書。(應檢附證明人身分證明文件及蓋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家暴報案證明、服刑證明等)。
  5. 保險對象跨親等加保需填寫跨親等加保聲明書(說明:眷屬依附投保順序若無本法第12條規定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者,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18條順序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優先投保)【需附證明人證件及印章(或證明人現場簽名)】。

5-10分鐘

免費

 

第六類保險對象-轉出

共同文件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可簽名)。

5-10分鐘

免費

 

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

共同文件

  1.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可簽名)。
  2. 其他證明文件:
    (1)失蹤滿6個月:警察機關報案單。
    (2)死亡: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
    (3)喪失投保資格者:如:除籍證明。

5-10分鐘

免費

 

第六類保險對象-停保

共同文件

  1.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可簽名)。
  2. 失蹤未滿6個月辦理停保,需檢附警察機關報案單。

5-10分鐘

免費

 

第六類保險對象-復保

共同文件

  1.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可簽名)。
  2. 復保原因:
    (1)回國:出入境證明,如護照。
    (2)失蹤未滿六個月內尋獲:警局報案文件(警察機關撤銷協尋單)。

10-20分鐘

免費

 

11

個人加保紀錄

本人辦理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5-10分鐘

免費

 

委託代辦

  1. 委託人(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附戶口名簿正本)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2. 申請書。
  3. 委託書授權書(需先請本人親簽)。
  4. 申請未成年人投保資料:
    (1)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
    (2)如未成年人非依附該法定代理人投保者,須附未成年人依附投保之被保險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得為申請資料之代理人)。

5-10分鐘

免費

 

12

補開繳款單

投保單位

  1.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申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申請書。
  4. 非負責人親自申請,需檢附授權書。

5-10分鐘

免費

 

個人

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5-10分鐘

免費

 

健保卡自動補單:健保卡(一般保費限主保人,補充保費限本人)。

2-5分鐘

免費

 

13

繳費證明

投保單位

  1.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申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申請書。
  4. 非負責人親自申請,需檢附授權書。

5-10分鐘

免費

 

個人

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

2-5分鐘

免費

 

14

轉帳代繳

共同文件

  1. 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
  2. 本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存摺及印鑑章(存摺使用的章);信用卡(目前開辦信用卡約定轉帳代扣繳健保費之金融機構請參考「委託轉帳代繳全民健康保險費約定書(信用卡版)」)。

5-10分鐘

免費

 

15

欠費資料查詢

投保單位

  1.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申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 申請書。
  4. 非負責人親自申請,需檢附授權書。

5-10分鐘

免費

 

個人

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5-10分鐘

免費

 

16

補充保費退費

投保單位

  1. 退費申請書(投保單位)。
  2. 繳費證明。
  3. 單位大、小章。
  4. 退費依據之佐證文件,含:薪資印領清冊或更正前後薪資帳冊明細、可茲證明申請退費原因之各項 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申復年度「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及免扣繳憑單申報書」。
  5. 扣費單位之存摺封面影本【若退費方式選擇轉帳者】。

10-20分鐘

免費

 

扣費單位

  1. 退費申請書及退費清冊(扣費單位)。
  2. 繳費證明/扣費證明(原補充保險費繳款書收據聯影本)。
  3. 單位大、小章。
  4. 退費依據之相關免扣繳補充保費證明文件:
    (1)獎金:薪資印領清冊或更正前後薪資帳冊明細、可茲證明申請退費原因之各項證明文件。
    (2)兼職所得:薪資印領清冊或匯款證明,若為現金給付才採費用簽收單、承攬或雇用契約。
    (3)執行業務收入:匯款證明,若為現金給付才採費用簽收單、承攬或雇用契約,或出具相關證明 文件。
    (4)股利所得

    A.扣費單位股利(盈餘)分配通知書或股利憑單(當年度);
    B.申報(國稅局)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非當年度)

    (5) 利息收入:利息簽收單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6) 租金收入:租賃契約書影本
  5. 扣費單位之存摺封面影本【若退費方式選擇轉帳者】。

10-20分鐘

免費

 

個人

  1. 退費申請書。
  2. 扣費證明。
  3. 相關免扣繳補充保費證明/退費依據之佐證文件。
  4. 本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5. 保險對象之存摺封面影本【若退費方式選擇轉帳者】。

10-20分鐘

免費

 

17

辦理分期付款

投保單位

  1. 條件: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總計達3萬元以上。
  2. 負責人身分證、印章及公司章。
  3. 第一期現金(或即期支票)及自備爾後各期預開支票(無支票而以現金申請分期繳納者,應於分期繳納申請書切結)。
  4. 非由負責人親自辦理,須另檢具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5. 已移送的保費欠費要先經執行署同意才能辦理分期。

20-40分鐘

需先繳交第一期款現金

 

個人

  1. 條件: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總計達2,000元以上。
  2. 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3. 第一期現金。
  4. 委託代辦: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須另檢具委託書。
    (1)被保險人未滿十八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2)受託人資格:年滿18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者。
  5. 已移送的保費要先經執行署同意才能辦理分期。

20-40分鐘

需先繳交第一期款現金

 

18

個人紓困基金貸款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全戶戶口名簿(含被保險人及其眷屬)正本及印章。
  3. 如委託辦理,請受託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及申請人填寫之「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委託書」。
  4. 最近一年度財稅證明文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查詢清單】(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 
  5. 其他符合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文件。

30-40分鐘

免費

 

19

愛心轉介

共同文件

  1. 本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
  2. 低收(中低)入戶、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診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 轉介資格:接受轉介慈善機構是否補助或扶助,由各機構再行評定。 

40-60分鐘

免費

 

20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表(就醫6個月內)。

    註:收據為影本者須於申請書「收據非正本聲明」簽章及勾選無法提供正本之原因或填寫「收據非 正本聲明」,且收據影本應由原醫療機構加蓋印信證明與原本相符。

  3. 存摺封面影本(選擇以支票方式退費者免附)
  4. 外籍人士需檢附居留證影本。
  5. 診斷書或證明文件(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於臺灣地區內的特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者, 可不需檢附診斷書】

    註:大陸地區住院天數≧5 天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診斷書須先在大陸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公 證書正本向國內海基會(聯絡電話:02-25335995)申請驗證後再提出申請。

  6. 國外案件須檢附護照貼有相片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如為自 動通關者請註明於相片頁(委託他人申請或未入境者另需附委託書)

    註:國外案件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診斷書、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或其他相關證明等)非中、 英文者,請檢附中文翻譯本(以上書據若非中、英文,不必一定要請翻譯社翻譯,可自行在空 白處翻譯後由個人簽名及蓋章,以示證明亦可。)

  7. 若由法定代理人或受託人代為申請,請申請人必須簽章並提供受託者身分證明影本。

    註: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本人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申請,並附死亡證明文件、死亡繼承聲明書(需先行填寫完成)、 全體法定繼承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全體法定繼承人之原始全戶戶籍謄本。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0-40分鐘 免費  
21 重大傷病卡申請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 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正本。(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醫院關 防及醫師簽章)。
  3.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申請案件,請出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並應備雙方之印 章,受託人可簽名)。
  4. 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5. 其他應檢附資料請參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各項疾病檢附資料項目參考表」。
  6. 申請人未成年時,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10-15分鐘 免費  
22 重大傷病證明補發(毀損、遺失、基本資料變更) 共同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函】申請書(需有本人簽章)。
  2. 本人和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代辦人部分可簽名)。
  3. 重大傷病持有人死亡,請檢附死亡證明書及親屬證明,並於申請書上述明用途【重大傷病效期逾期 和已死亡者皆非現場補發證明,會另行以公文方式寄發】。
  4. 申請人未成年時,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5-10分鐘

 

免費  
23 義肢申請、給付 共同文件
  1. 義肢給付申請書(需蓋妥三個章:醫療機構、負責醫師及診斷醫師章)。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尚無身分證之未成年者,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3. 如為義肢公司代申請,需有委任書。
5-10分鐘 免費  
24 快速收件櫃檯 收件項目
  1. 醫療費用申報總表(醫事機構自行裝封,信件不拆封)。
  2. 投保單位承保表單收件(投保單位自行裝封,信件不拆封)。
3-5分鐘 免費  
25 綜合諮詢 共同文件 本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0-20分鐘 免費  
26 健保卡註冊 共同文件

申請人需本人到場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健保卡,如:國民身分證 (14歲以下未申領國民身分證得以戶口名簿代之)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汽(機)車駕駛執照,或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之居留證明文件。
未成年:健保卡及法定代理人持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申請書。
※不可代辦

10-20分鐘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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