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在停保原因消失後,由投保單位填寫「復保申報表」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復保手續:
1. 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
2. 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被保險人在停保原因消失後,由投保單位填寫「復保申報表」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復保手續:
1. 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
2. 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