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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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
發文字號 | 健保審字第1130670236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及第18條。 |
公告事項 | 一、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規定之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於113年第一季檢討藥品支付價格調整結果(附件),其支付價格調整生效日為113年3月1日。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及第35條規定,廠商如因匯率或成本變動等因素,致藥品支付價格有不敷成本情事,可檢附成本分析及切結事項等資料(請至本署首頁>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藥品>藥品相關法規與規範>藥品建議收載之相關規定下載),於1週內(113年2月21日前)送達本署提出重新核價之建議。 |
發文日期 | 11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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