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署114年4月22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885號公告之附件,及藥品給付規定1.1.7. Pregabalin及1.1.8. Duloxetine。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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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更正本署114年4月22日健保審字第1140670885號公告之附件,及藥品給付規定1.1.7. Pregabalin及1.1.8. Duloxetine。 |
發文字號 | 健保審字第1140671031號函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公告事項 | 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第4項略以,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 二、考量文字一致性避免執行疑義,爰更正旨揭公告之附件及藥品給付規定1.1.7. Pregabalin及1.1.8. Duloxetine「全民健保公告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及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病人,…」,更正為「全民健保公告之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病人,…」。 三、旨揭給付規定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
發文日期 | 11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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