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眼科新生血管抑制劑藥品給付規定。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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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眼科新生血管抑制劑藥品給付規定。 |
發文字號 | 健保審字第1120670123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公告事項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14節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14.9.2.新生血管抑制劑」部分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
發文日期 | 11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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