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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眼科新生血管抑制劑藥品給付規定。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20670123號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14節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14.9.2.新生血管抑制劑」部分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發文日期 1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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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670123_給付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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