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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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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自公告日起實施。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10112071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5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2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修訂重點如下:
(一)實施場域:新增居住於山地離島地區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
(二)會診科別:新增心臟內科、胃腸科、神經內科、胸腔科,另倘當地已有專科醫師執業,不重複提供相同科別之遠距會診服務。
(三)增訂在地院所執行遠距醫療之診察費加成,或居家醫療醫師訪視費加成。
(四)放寬同一鄉鎮僅一家院所得執行計畫之限制。
(五)新增虛擬(行動)健保卡綁定及申報獎勵。
(六)另依衛生福利部核定事項,配合衛生福利部110年核定之「偏遠地區遠距醫療建置計畫」,修訂下列項目:
1、施行地區:由109年以前衛生福利部核定之遠距醫療計畫,修訂為110年以前核定。
2、實施場域:新增衛生福利部核定計畫之急診醫療站。
二、有意願參與本計畫者,請於本公告公布次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截止日111年9月30日。

發文日期 1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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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_111080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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