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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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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勘誤「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10106489號
依據 111年5月26日健保醫字第1110106489號公告。
公告事項

勘誤「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陸、二、(一)、1.門診醫療服務點數申報格式清單段之案件分類應填「E1」,「案件分類應填「E1」」係誤植應刪除,自111年7月1日起生效。

「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擷取。

發文日期 1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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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661492公告(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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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661492公告__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照計畫(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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