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10.12.13

健保醫字第1100046233號公告

依據:依110年10月20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第66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受理申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計畫申請書請以書面向本署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逾申請期限後將視未來疫情變化,再開放醫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