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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30
健保審字第1100011827號
主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用分區,並自110年10月1日起實施。 公告事項:適用公開具名作業之科別與分區別如下: 一、婦產科:中區。 二、耳鼻喉科:中區。 三、精神科:東區。
主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用分區,並自110年10月1日起實施。
公告事項:適用公開具名作業之科別與分區別如下:
一、婦產科:中區。
二、耳鼻喉科:中區。
三、精神科: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