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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21
健保醫字第1100004626號
主旨: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附件),並溯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12日衛部保字第1101260101號函。
主旨: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附件),並溯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12日衛部保字第110126010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