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正本署111年1月14日健保審字第1110772710號公告事項文字。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更正本署111年1月14日健保審字第1110772710號公告事項為: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9節 抗癌瘤藥物 Antineoplastics drugs 9.50.Crizotinib(如Xalkori)、9.59.Ceritinib(如Zykadia)及9.60.Alectinib(如Alecensa)」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