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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單位新成立主動服務

投保單位申報員工投、退保時,惟查該單位未曾向健保署申請成立,本組將依據『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及『財政部稅籍資料』代填投保單位成立申請,並完成健保投保單位成立及員工投、退保等相關事宜後,發函通知單位,方便又省時。110年已辦理936件,111年8月止已辦理739件。

(2) 投保單位資料變更

為維護持投保單位資料正確性及即時性,經濟部及臺北市政府提供資料,本組主動辦理投保單位停、歇業異動服務。110年已辦理2,328件,111年8月止已辦理1,7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