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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17
健保審字第1100036610號
刊登日期:110.12.16 發文日期:110.12.14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00036610號函令 登載期限:111.12.16 內容: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刊登日期:110.12.16
發文日期:110.12.14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00036610號函令
登載期限:111.12.16
內容: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