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所發佈的「2018糖尿病臨床照護指引」,糖尿病患的臨床監測建議如下:
糖尿病患血糖控制情形,至少每半年測量醣化血紅素(HbA1c)一次。
1.糖尿病患血糖控制情形,至少每半年建議每三個月測量醣化血紅素(HbA1c)或糖化白蛋白(glycated albumin)一次。
2.糖尿病患心臟血管健康情形:每次門診均應量血壓,量前最好休息五分鐘,並採坐姿測量;且每年檢查血脂肪,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和三酸甘油脂等項目,應至少檢測一次,若血脂異常或使用降血脂藥物者建議應三至六個月檢測一次。
3.糖尿病患眼睛病變情形:至少每年接受一次視力與散瞳之眼底檢查。
4.糖尿病患腎臟疾病情形:每年檢測一次,肌酸酐/eGFR/尿液常規/白蛋白尿,若上述檢查異常需追蹤者,建議三至六個月檢測一次。
5.糖尿病患肢體末端循環與傷害情形:每年至少做一次足部檢查。
綜合以上糖尿病患照護重點,全民健保建議以下列四項指標作為病患就醫前評量醫療院所對糖尿病患的照護品質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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