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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10.12.09

健保審字第1100036632號

主旨:公告修訂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通則部分規定,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公告,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