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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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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健保醫療資源妥適使用,於全民健康保險法中明訂門診及住院部分負擔規定。我們到診所或醫院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於就醫時也需要繳交一部分的醫療費用,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這樣的規定主要是提醒大家醫療資源很寶貴,它是用來幫助生病的人,要用在需要的地方,千萬不可以浪費。
部分負擔可使民眾在使用健保資源時有費用意識,具有使用者付費精神,也引導民眾分級醫療,以達成醫療資源的有效利用及全民健保財務的安全,讓醫療資源妥適分配,健保永續經營。

6筆資料,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