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61非營利組織(如慈善團體、基金會)向自然人承租,是否需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 62針對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之差額,收取保險費之方法為何?年底收取?還是每月收取?
- 63扣費義務人對單筆達到2萬元,但為免扣取補充保險費者,需填報扣費明細給健保署嗎?
- 64二代健保如何維持財務收支平衡?
- 65二代健保有無提高政府財務負擔?
- 66政府多補助健保費,就是你我出錢?
- 67為何二代健保不採用家戶總所得計費?
- 68為什麼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下載之健保費繳納資料與實際繳納健保費不同?
- 69為什麼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不到直系尊親屬健保費資料?
- 70當依附被保險人加保的眷屬超過3個人時,為什麼從健保費繳納證明查詢管道所下載的資料,只有3個眷屬的資料?如果與被保險人報稅的撫養親屬不同,如何申報健保費之列舉扣除額?
- 71請問補充保險費可以列入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嗎?
- 72民眾在今年繳納健保署寄發的欠費繳款單,可否申報列舉扣除額?
- 73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是否有制式格式可供使用?
- 74投保單位提供保險對象健保費扣費證明時,可否將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併同印製?
- 75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費)費率是否會每年調整?
- 76為何要調降健保一般保險費費率,再另外收取補充保險費?
- 77為什麼要收取補充保險費?
- 78何謂扣費義務人?
- 79機關團體未成立投保單位,有給付保險對象應扣取補充保險費之各項所得及收入,是否需要代扣及繳納?
- 80民眾的補充保險費,要把眷屬名下的項目,全部累計後繳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