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本署113年12月26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決議,114年1-6月適用Tw-DRGs相對權重統計結果將與醫界討論後,再提114年度第1次共擬會議報告。前述結果未公告生效前之適用原則如下:
- 「114年1月至6月3.4版1,068項Tw-DRGs權重表」公告生效前,暫沿用113年7月至12月適用之相對權重。
- CMI值暫沿用113年適用之CMI值,114年適用之CMI值將於114年1月至6月權重生效後另行通知。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重要通知】
本署113年12月26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決議,114年1-6月適用Tw-DRGs相對權重統計結果將與醫界討論後,再提114年度第1次共擬會議報告。前述結果未公告生效前之適用原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