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121OBU(境外金融中心或國際金融中心)之利息是否為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 122有關給付擬參選人所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孳息,是否應扣取補充保險費?
- 123非法人團體(如職福會、管委會、公司籌備處等)以個人名義申請開戶,該帳戶之利息所得是否一律扣繳補充保險費?
- 1241年期之定期存款,利息約定按月支領,其按月支領之利息是否於到期日累計計收保費?
- 125當定期性存款中途解約而遭金融機構收回已發放之利息時,是否退還已扣取之補充保險費?
- 126民眾買進股票回補融券時,券商對於同日成交給付之保證金利息,應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 127透過「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交割制度」辦理之外幣票券到期利息所得,其補充保險費應如何扣取?
- 128公司承租多人共同持有的房屋,將全部租金付予其中一人代為轉交各房東時,應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 129二代健保計收補充保險費之「租金收入」,是否須扣除房貸及修繕成本作為扣費基礎?
- 130政府機關向區公所租用場地或里辦公處向里鄰活動中心租用場地,是否需扣補充保險費?
- 131租金收入依照稅法包含船舶等,如公司向個人租船舶、汽車等交通工具,是否需扣繳補充保險費?
- 132承租公司給付一筆大額的押金予出租人(保險對象),並以出租人自行運用押金所生之報酬做為出租物之收益,承租公司是否應就該筆押金扣取租金收入之補充保險費?
- 133土地承租人於承租之土地上自費建屋,起造時建物所有權人登記為出租人,並約定租賃期間由承租人使用該房屋;或起造時建物所有權人登記為承租人,並約定租賃期滿,地上物歸地主所有,租賃期間土地承租人無償使用該土地及房屋。此二種情形下,承租人皆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開具租金所得扣繳憑單予出租人,請問是否皆需扣取租金收入補充保險費?
- 134透過證交所「交割借券系統」、「標借系統」借券或直接向出借人議借之交割借券所得及信託借券所得是否應列入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 135保險對象及機關團體以不動產做為信託財產並出租予自然人,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按月將所收到之信託利益(租金收入)給付予受益人,年終並開立租金收入信託所得憑單予受益人,是否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 136將財產無償借予他人作營業使用或供執行業務者使用,依所得稅法規定須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出借人之租賃收入,這種情形扣費義務人要扣取補充保險費嗎?
- 137無償出借財產予公益慈善團體,並由該團體代所有權人繳納財產稅(如:地價稅、房屋稅),其稅額是否屬於租金收入應納入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 138經健保署回復免扣取身份資格查詢結果為「O-其它」及「01-身分證號檢核不符邏輯」者,扣費義務人是否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 139補充保險費扣取資格查詢之檔案格式為何?
- 140透過網路查詢扣取資格時,是否有筆數限制?
- 141公司行號分支機構家數眾多,可否由各分支機構逕向健保署查詢扣取資格?
- 142扣費義務人向健保署查詢之扣取資格資料,二個月有效期如何認定?
- 143依據健保署查詢管道查詢免扣取補充保險費資料扣取,若與之後健保署稽核有出入,是否有相關罰則?
- 144保費計算若有小數點,是用去尾法還是4捨5入法?
- 145可用支票繳補充保險費嗎?如可以,支票要如何開?
- 146補充保險費繳款書於繳款期限後(或寬限期後)是否仍能於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費?
- 147分支機構應繳納之補充保險費,可否由總公司統一彙繳?
- 148若單位有多個投保單位代號,共用同一個統一編號,各投保單位扣取個人補充保險費後,個人補充保險費繳款書係採合併或分開繳納?
- 149補充保險費申報檔案格式為何?
- 150扣費義務人已於繳納時一併申報扣費明細,是否須再為年度申報?
- 151只有股票股利或股票股利扣取不足數的補充保險費要造冊給健保署,請問如何造冊?
- 152補充保險費如有溢扣,扣費義務人應如何辦理退費及申報?
- 153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若因故來不及扣取補充保險費或扣取不足時,應如何補救?
- 154扣費義務人如因少扣取而先自行補足補充保險費時,要如何向保險對象追償?
- 155所謂「可向健保署申請退還或就其應扣繳保險費內留抵之」,這是指補充保險費還是包含一般的健保費?
- 156若保險對象提供不實憑證,以致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或收入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而未扣取,扣費義務人是否需承擔相關責任?
- 157單位內加保的員工亦擔任公司董監事,公司所發放的董監事酬勞,要不要收補充保險費?是否須納入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
- 158同樣收入,不同身分或職業有差別、打工扣的補充保險費比正職多?
- 159投保單位給付所屬員工之「教育補助費」是否要扣繳補充保險費?
- 160二代健保將非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兼職薪資)列入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是否在懲罰兼職之受僱者?
- 161中樂透、尾牙大獎不用繳,兼職打工卻逃不了,懲罰自由工作者?
- 162單位僱用加保於內政部之研發替代役為員工,其薪資來源分別為內政部及單位,單位發放薪資時,該補充保險費應如何計收?
- 163公司的退休員工,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並以第六類第二目之被保險人身分加保中。該退休員工仍在公司打零工領有薪資(格式代號50),請問該筆薪資是否為所屬投保單位的薪資所得,不列入補充保險費的計收?
- 164單獨執業或聯合執業型態之(專技)事務所,收到執行業務收入後,應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 165有關客戶(企業單位)給付執行業務收入予單獨執業或聯合執業型態之(專技)事務所時,是否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 166高教工會反彈,大學不願幫兼任教師投保付保費,繳2份保費、控被剝削扒二層皮?
- 167醫療院所財務報表公開,若院所被追扣2~3千萬元後,低於6億元時是否就不用提財務報表?
- 168二代健保上路後,是否會改變現行醫療支付制度如DRG、論人計酬等作業規劃與期程?
- 169民間健保會反對官方健保會委員兼其他給付會議、保障委員提案權、三年內全面公開醫院財報?
- 170雇主支付「外勞」的薪資與投保金額若有差距是否要繳補充保險費?繳納方式為何?繳費逾期會罰款嗎?
- 171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或機構等投保單位為配合年度決算,須提前於年度終了前預繳102年12月單位補充保險費之相關作業?
- 172每月薪資給付日,如逢假日而提前或延後給付,致產生跨月給付之情形,應如何計算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
- 173政府對於弱勢民眾有無協助措施?
- 174政府矯正機關之收容人於服刑前若有積欠健保費,可以使用健保身分就醫嗎?
- 175「喪葬補助費」是否須收取個人補充保險費?
- 176已辦理出國停保者,出國停保期間是否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 177二代健保用以計算補充保險費之「執行業務收入」是否可以扣除成本?
- 178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或執行業務收入不用負擔補充保險費,請問依附其參加健保之眷屬,是否亦比照辦理?
- 179計算補充保險費時,不同公司所發放之獎金是否應該累計?
- 180部分行業薪資結構性質特殊,投保金額異動頻繁,如投保金額調降時,是否要追扣補充保險費?調升時,是否要退還已扣取之補充保險費?